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
 

1、说明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委托完成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仅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本工程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灵石路(共和新路~沪太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闸北区
  (3)项目所属行业:电力
  (4)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新建灵石路电力电缆隧道工程,隧道自灵石路、沪太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处出发,沿灵石路到规划广延路西侧,全长约2660m,共设工作井5座。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地区城镇发展规划及电网规划要求,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行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缓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源深路1122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51525222,ff@sh.sgcc.com.cn

  5、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8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99号2-6层
  (4)评价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22017123,wuhc2679@ecepdi.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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