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委托开展对“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展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内,浦东高架铁路和规划中的新沪杭公路北侧,楚华北路东侧,目华北路西侧,在建奉贤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南侧。
  项目所属行业:固体废物治理(N7723)
  项目内容:焚烧处理规模80t/d,设置两条焚烧处理线。

  3、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2)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934号
  邮编:201415
  (3)联系人:苏工
  (4)联系方式:021-57462612
  E-mail:jiesu1988@126.com

  4、评价机构概要
  (1)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地址: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4)联系人:刘工
  (5)联系方式:021-64085119*3229   021-64083568(传真)
  E-mail:liux@saes.sh.cn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1)工作程序
  ①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②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③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公众意见调查
  ⑤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③项目工程分析
  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本项目所建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3、4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www.chcns.net